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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选举法》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有什么规定?
  • ①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②对于县级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
    ③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提出罢免案有两种方式: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代会举行会议时,主席团或者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委会1/5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委会提出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代会代表的罢免案。
    ④对县、乡级代表提出的罢免要求由县级人大常委会派有关负责人员主持,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提出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或主任会议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⑤罢免人大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罢免县级和乡级人大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罢免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代会选出的代表,须经各该级人代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或者须经该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依法被罢免的代表,如果在人大担任职务的,其职务也被相应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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