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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样品的采集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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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品的采集
1.采样数量:每批样品要在容器的不同部位采取,一般定型包装食品采取1袋/瓶(不少于250g)及散装食品采取250g。
2.采样方法
(1)采样必须在无菌操作下进行。
(2)根据样品种类,袋装、瓶装和罐装食品,应采完整的未开封的样品。如果样品很大,则需要无菌采样器取样;固体粉末样品,应边取边混合;液体样品通过振摇混匀;冷冻食品应保持冷冻状态(可放在冰内、冰箱的冷盒内或低温冰箱内保存),非冷冻食品需在1~5℃中保存。
(3)采样标签:采样前或后应贴上标签,每件样品必须标记清楚(如品名、来源、数量、采样地点、采样人及采样时间等)。
(二)运送样品送到微生物检验室应越快越好。如果路途遥远,可将不需冷冻样品保持在1~5℃环境中(如冰壶)。如需保持冷冻状态,则需保存在泡沫塑料隔热箱内(箱内有干冰可维持在0℃以下)。送检时,必须认真填写申请单,以供检验人员参考。微生物检验室接到送检申请单,应立即登记,填写实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立即将样品放在冰箱或冰盒中,积极准备条件进行检验。
(三)保存与处理各食品微生物检验室必须备有专用冰箱存放样品。一般阳性样品,发出报告后3天(特殊情况适当延长)方能处理样品。进口食品的阳性样品,需保存6个月方能处理。阴性样品可及时处理。检验完后,检验人员应及时填写原始记录,签名后,送质控办出具检验报告。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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