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王某经人介绍与汤某相识结婚。婚后,两人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加之家境贫困,王某对汤某渐生厌心。一日,两人又因家中所养的鸡发生瘟疫相互埋怨,继而发生争吵。汤某动手打了王某两巴掌,王某遂产生杀害汤某之心。当日午饭前,王某将灭鼠药放入汤某准备 要吃的稀饭中。汤某吃过饭后即出现恶心、呕吐,随之倒在地上痛苦呻吟。王某见状十分恐慌,后悔不该投毒杀夫,于是忙向邻居呼救。在邻居的帮助下,王某将汤某送到医院。经抢救,汤某脱险。王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
(1)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2)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特征:时空性、自动性和彻底性。
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除了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三个特征外,还要求再具备有效性的特征。
(3)本案中,王某投毒行为实行终了以后,造成其丈夫汤某中毒,由于她主动呼救,并在邻居帮助下,将汤某送医院抢救,阻止了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这种死亡结果没有发生,是由于王某自动放弃所致,符合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特征,应视为犯罪中止。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