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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某工程整体地下室1层、主楼地上12层、裙房地上4层,钢筋混凝土全现浇框架一剪力墙结构,填充墙为小型空心砌块砌筑。 基础为整体筏板,地下室外墙为整体剪力墙混凝土刚性防水,外侧设计两道SBS卷材防水层。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进场后即进行场地高程测量,已知后视点高程是30.030m,测量时后视读数为2.009m,前视点读数为1.219m。接着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平整场地,结束后,施工单位立即进行了工程定位和测量放线,然后即进行土方开挖工作,整个基坑采取大放坡开挖。 事件二:土方开挖至设计标高时,在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都没有要求的前提下,监理工程师为确保工程质量,提出在基坑底普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的检测要求,触探检查发现基坑内裙房部位存在局部软弱下卧层。 事件三:针对软弱下卧层,项目总工程师召集所有技术人员开现场会议,决定采取灌浆补强并立即组织实施。灌浆后,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现场监理进行基坑验槽,并形成验槽记录。 指出事件三中的不妥之处,分另q说明理由,并写出基坑验槽的重点观察的部位有哪些。
  • (1)事件三中不妥之处和理由如下:
    不妥之一:施工单位对软弱下卧层的处理程序不妥。
    理由:基坑槽底发现与原地质勘察报告、设计不符或其他的异常情况,应会同勘察、设计等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处理,不能施工单位自行拟订方案后组织实施。
    不妥之二: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基坑验槽。
    理由: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
    不妥之三:参加验槽的单位仅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理由: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的项目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共赴现场,按设计、规范要求进行验槽。
    (2)基坑验槽时应重点观察的部位有:
    柱基、墙角、承重墙下或其他受力较大部位。
    仔细审题,事件三共说了3件事:一是针对软弱下卧层施工单位自行处理;二是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基坑验收槽;三是基坑验收槽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根据施工管理常识,施工单位通常只是按图施工,对于实际地质情况与勘察设计不符时,施工单位不能私自处理,应报经原勘察设计单位,共同拟定处理方案。
    关于基坑验槽的组织程序和参与单位,我们知道,基坑验槽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
    基坑验槽通常观察受力较大、易于发生不均匀沉降的部位,比如:柱基、墙角、承重墙下或其他受力较大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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