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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义利观的基本观点和对现代的意义。
  • 1、
    ⑴先秦时期
    ①儒家,孔子认为义和利是一种极端的对立,提出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的主张;同为儒家学派代表任务的孟子基本继承了孔子重义轻利的思想,提出了著名的“舍生取义”说,把重义上升到生死的高度;再后来的荀子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利的合理性,但是基本主张仍然没有打破重义轻利的思想。
    ②墨家学派的墨子作为下层人民的代表提出了义利并重的观点,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小生产者的客观要求,提出“交相利”的思想主张,认为利己,利国,利民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③法家学派则重视用严苛的法律来保证利的发展,主要原因在于法家学说的思想内核就是以法治国,根本目的是通过富国强兵来维系并巩固统治,总的说来法家主张重利轻义。
    ④道家学派提倡治国要“无为而治”,顺应自然规律,从这一点来看,我们也就很容易理解道家的两者皆可抛的义利观了。
    (2)汉代
    董仲舒强化了重义轻利的思想,在著名的“三纲五常”中也单独列出了义,可见其对义的重视,甚至还提出了“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观点。
    (3)宋代
    ①宋明理学阶段,可以说利益观中对于重义轻利的思想几乎达到了一个极端。无论是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还是宋明理学的另外两个代表人物程颐程颢提出的“圣人以义为利,义安处便为利”都表明这个时期的义利观对义的强调到了过分的境地。
    ②宋代已经有少部分人反对理学的极端主义利义观。陈亮、叶适等思想家提出了利是基础的观点,这就为明清时期的实学思想开辟了道路。
    2、中国花了几十年的时间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可以说不无曲折。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程度不高,人们对市场经济的认识还不够全面不够深刻,国民整体素质还普遍偏低,这是基本国情,我们也无法回避,鉴于这一系列的原因,我们也看到我们今天的义利观的某些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社会主义义利观”的概念,概括为:把国家和个人的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权益。这一观点既保证了国家的利益,又保证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三个代表”中的“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分别代表了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的内容,是对传统利益观的义利统一的继承与发展,是义利并重的思想在新时代被赋予的新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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