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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简述可转换债券的基本要素
- 可转换债券除具有公司债券的要素外,还具有自己特定的基本要素,具体包括基准股票、票面利率、转股价格、转股溢价比率、赎回、回售、转换期及转股价格的调整条件等内容。
1、基准股票:基准股票又称正股,是指债券持有人可以将债券转换成的发行公司的某类股票。发行公司的股票可能有多种形式,如普通股、优先股。就中国公司而言,则有A股、B股、H股等多种形式。我国公司在境内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其基准股票为A股;在境外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其基准股票通常为H股;
2、票面利率: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通常要比普通债券的利率低,有时甚至还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因为可转换债券的收益除了利息之外,还有买入期权这一部分收益,一般情况下,该部分收益足以弥补利率差价;
3、转换价格:转换价格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每股股份所支付的价格。例如,一张面值1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上标明的转换价格为“10元/股”,这样,每张可转换债券就可以转换10股基准股票。转换价格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条款,它影响着投资人的收益、公司未来股权结构变动和效益增长、转股成功与否以及股票价格的市场变动等,是发行人和投资人最为关注的要素之一。转换价格通常随着公司股票拆细和股份发生变动等情况而相应作出调整。
4、转股溢价比例:国际上,为保护原股东的利益,转股价格一般要高于可转换债券发行时股票的二级市场价。而转股溢价比率就是表示转股价格与债券发行时的股价差异程度的指标,计算公式为:
转股溢价比率=(转股价格-股票时价)/股票时价
国际上一般以发行前一段时间的股票收盘价的均价上浮一定幅度作为转股价格。转股溢价比率的经验数据,通常在5%—20%。
5、赎回条款:是指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间内连续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公司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债券。
该条款的目的是发行公司希望减少因市场利率下调而给自己造成的利率损失。赎回实质上是一种买入期权,发行公司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而选择是否行使这种权利。它是发行公司向投资者转移风险的一种手段,可以起到保护发行公司和原有股东权益的作用。赎回条款的内容下面予以详解;
6、回售条款:回售是指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或者在一定的条件下,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有权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人。
该条款的目的是为了降低投资风险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它是投资者向发行公司转移风险的一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回售实际是一种卖出期权,它赋予投资者一种权利,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而选择是否行使这种权利。回售条款的内容后面予以详述。
7、转换期:是指可转换债券可以转换为股票的期限。需要强调的是,转换期并不一定与可转换债券的存续期限相同。根据不同的情况,转换期通常有以下四种:①发行后某日至到期日前;②发行后某日至到期日;③发行后至到期日前;④发行后至到期日。在前两种情况下,发行公司锁定了一个特定的期限,在该期限内不受理转股事宜,目的是不希望过早地将负债变为资本金,从而稀释原有的股东权益。后两种情况下,虽然转换期与可转换债券的存续期间相同,但由于转股价格通常要高于当时基准股票的市场价格,因此投资者一般也不会立即行使转股权;
8、转股价格的调整: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可能会进行重大的资本或资产调整行为,而这种行为往往又会使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幅度的波动。如果它引起股票价格上扬,那么可由赎回条款对投资者进行约束;如果它引起股票价格下跌,那么就得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否则原定的转股价格就有可能远远高于当前的股价,使得转股不能进行。因此,在一定条件下,必须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因一般有:
①公司进行股利分配,包括股票的分红利或送红股; ②股票的拆细;③发行或配售低于转股价格的公司股票及认股权证; ④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并购等行为,造成每股权益下降等。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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