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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什么是书法作品的“神采”?
  • 书法作品神采通过对作品整体的关照而显现,它是作品生命所显示出的神气、精神,要通过作品与主体的结合显现出来。所以张怀瓘说:“深识书者,惟见神采,不见字形。”对于没有艺术修养的人,再好的书法作品也不可能显示出神采。古代书论中常把书法本身看作有生命的形体,苏轼说:“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缺一不为成书也。”仅有骨肉,也可能是一具僵尸,要具有生命,非有“神”不可。但神要通过血骨筋肉表现。“血”主要指用墨,枯湿浓淡应处理得当;“骨”乃是用笔提按转折达到的一定力度;“筋”为笔锋时断时连的内在联系;“肉”即笔画中圆润丰满程度。总之,应处处在流动,处处在积聚着力量,而这一切,又必须统一于一个完整的基调之内,形成和谐的节奏,就像音乐中的旋律,不能允许任何音符突然的跳出来,破坏完整性。整个旋律优美,任何一个音节才会放射出光采,才有存在的意义。古人对于“神采”的内蕴,经常用些比喻形容,如“荆柯负剑”、“壮士弯弓”、“云鹄游天、群鸿戏海”、“骨气洞达、爽爽有神”等,这些比喻尽管使人有莫名其妙之感,但其传达出的意象符号,却大致与书法的神采相似。具体说,“神采”即书法作品的各种形式因素达到了完美的结合后所显示出的整体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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