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某小学二年级学生在学校的倡议及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成立了一个“学雷锋活动小组”,共有成员16人,均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某星期天,该小组组织全体成员去一个“五保户”家做好事,事前未告知班主任及学校。谁知在打扫卫生的过程中,女学生赵小娟在擦洗房间的玻璃时,失足从椅子上摔下来,造成左脚骨折。事后,赵小娟的父母要求学校赔偿部分医药费。但学校认为赵小娟摔伤是她自己不小心所致,与学校无关。赵小娟摔伤,学校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 因为本案发生在校外,且是节假日.事前没有告知学校及班主任,是在学校管理职责外发生的,学校行为并无不当,因此不承担责任。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