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简答题简述执行的特点。正确答案: 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及刑罚执行机关等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依法付诸实施及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进行的活动。 第一、执行的主体较广泛。 第二、执行依据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 第三、执行内容的特定性。 第四、遵守特定原则:严格执行原则;强制执行原则;迅速及时原则。 答案解析: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热门试题管辖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在少数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作了死刑复核程序公诉鉴定意见张某、王某因共同盗窃被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并侦查终结的案件,可以法定不起诉简述立案的条件包括哪些?某县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受贿案件进简述简易程序的特征。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个别地区遇到特大案件王某因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在被第一次讯问下列选项中哪项符合死刑缓期执行的规定:(《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简述期间与期日的区别。李某是A县城B镇人,1999年9月因盗窃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发现被告人所实施的犯罪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