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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房地产转让的原则。
  • (1)出让方地位不变原则,即土地所有权主体不变的原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可以多次转让,但不论使用权转让多少次,国家依然是土地的所有人和土地使用权出让人。
    (2)房地产一致原则。即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相一致的原则。
    (3)效益不可损原则。即保护财产的价值和经济效益的原则,人心惶惶无论是土地使用权转让,还是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都不得损害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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