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如何计算窃电时间?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窃电办法》第21条规定:实际窃电时间无法查明的,窃电日数至少按照180天(实际用电时间不足180天的按照实际用电天数)计算。每日窃电时间,居民照明用户按照6小时计算,其他用户按照12小时计算。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采集终端的GPRS通讯模块也可以采用以太
- 本月回收陈欠电费
- 《供电营业职工文明服务行为规范》要求,当
- 什么是改压?用户改压时供电企业如何处理?
- 通过电流互感器的计量装置,其电量如何计算
- 停运后的变压器送电前应做哪些试验?
- 在实际现场,低压新装流程的工单操作,均由
- DOS叫作磁盘()。
- 临时用电的用户,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可按其
- 业扩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 《供电监管办法》规定:对用户受电工程启动
- 电冰箱省电措施?
- 绘出低压三相四线有功电能表经电流互感器的
-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
- 可以从定额内费用“车辆费用修理费”中列支
- 请作出在SG186营销系统应用中代扣的流
- ()是在非正常情况下,冻结当前的日历、时
- 什么是供电质量
- ()kVA以上的高压供电工业客户(包括社
- 峰谷分时电价的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