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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如何正确对待古文字系统中五花八门、众说纷纭的字体、书体?
- 由前所述,可以看出,在古文字系统中,由于年代久远,实物难寻,记载多出,观点各异,因而流传下来了众说纷纭、五花八门、很难以一义统之的各种书体名称。有的多种书体同用一个名称,有的一种书体,却有很多不同的称谓。如同后面还要谈到的“八分书体”一样,使人很难把握孰是孰非。为此,似应该由学书者或研究者首先确定自己的主攻方向,从自己特需的角度出发来考察处理这个问题。以书法艺术创作为主攻方向者,只须从大系统上理解、认识,并把握甲骨、大篆、小篆等几种主要书体的艺术特点,而选择其各自优秀的代表作为范本学习,使这些优秀的传统艺术品为自己进行书艺创作所用。对各种繁复多异的名、实纠纷,则大可不必死扣强索而浪费时日。对于搞书法理论研究的同志,不妨抓住一个问题乃至一种书体、一个名称进行深入探索,广征博引,依靠现代考古研究的新发现和其他学科的辅助分析,来补充、完善或修改、纠正前人的谬误,并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这就需要有扎实的文字学、训诂学和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诸多方面的雄厚功底作后盾。以山东云峰山郑道昭所书的《郑文公碑》为例,这通摩崖碑刻,是北魏时期楷书的优秀代表作之一,据清代包世臣在《艺舟双揖·历下笔谈》中考证,碑文中有“草篆”二字,并论曰:“与草同源,故自书曰‘草篆’。”为此二字引出了不少费解。对于学习《郑文公碑》这种字体的同志来讲,主要须认真临习以至形神俱似,然后转益多师,自出机杼,有所创新。但对于专门从理论和历史角度来研究这通碑的同志,则不可人云亦云,而应该仔细考察这两个字的来历及其含义,以便断定“草篆”二字和这通碑之间的关系。事实上,据近年来一些专门研究和实地考察成果来看,原碑上“草”字虽存,但并非郑道昭所书,“草”字下面的后面根本无镌刻或损泐痕迹,“篆”字纯属后人的臆测。因此,自署其书体为“草篆”的说法则毫无根据。如此,就曲直分明,谬误自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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