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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深圳软件企业认定申请需要申请的材料是什么?
  • (一)软件企业认定:
    1、《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需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签署初审通过意见)原件1份;
    2、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副本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
    3、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复印件1份(验原件);
    5、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6、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
    1、《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企业增值税完税证明;人员社保清单及学历构成;软件开发环境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有关内容。
    2、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本*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1份(验原件)。
    4、上一年度销售额排名在前五位的合同的首尾页、合同金额页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四款的企业还应提供当年软件出口总额的证明材料、结汇单复印件1份(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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