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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劳动合同订立原则与条款的内容,并试拟一份简单的劳动合同书。
  • 劳动合同订立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平等自愿”作为订立劳动合同的核心原则,是指在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双方当事人之间地位完全平等。地位平等,表现在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是以劳动关系主体资格出现的,互不隶属,各自独立,一方不能强迫另一方接受自己的条件。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以各自的起初意志表示自己的意愿。
    (2)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即从业者个人和用人单位双方互相协商各项内容,在双方达到一致意见的情况下,确定合同的各项条款。
    (3)依法订立原则。“依法订立”是达到劳动合同有效性、并使劳动合同能够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是把劳动关系纳入法制轨道的根本途径。依法订立原则体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当事人不得以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不法意图和不法行为的内容,达到不良企图的目的。
    第二,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从业者一方必须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用人单位一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或者具有公民资格,并具备承担劳动合同义务的能力。用人单位要由法人代表或者他所指定的人签字。
    第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设定的权利义务条款,必须符合我国宪法、劳动法等法律,必须符合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规,必须符合国务院、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人事部、有关部委和各级政府关于劳动管理、人事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和行政规定。第四,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要经过双方协商认可,要形成书面合同即合同文本,要有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表“签字画押”。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各持有一份。第五,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合法,不得有强迫和欺骗行为。
    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以下条款:
    (1)必备条款。按照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7条,它们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以及工作岗位、工种的安排;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工资、福利、其他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从业者应当遵守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2)双方同意的其他条款。个人与用人单位任务应当协商签订的其他方面内容。
    (3)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一般可以作为附件,列在劳动合同书的正文之后。但应当在劳动合同书中写明。
    (4)保守商业秘密条款。用人单位一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合同书略合同条款中必备条款必须具有,在此之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约定其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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