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怎样理解书法中的“动”与“静”?
  • “动”与“静”这一对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书法也不例外。“以点画为形质”的楷书,笔画平正,各自独立,互不连带,如人端坐,属于“静”态。“以使转为形质”的草书,笔画连绵起伏,势如蛇奔龙腾,属于“动”态。
    若从点画来看,水平的笔画好像放在地上的棍棒和躺在床上休息的人,平稳安定,是一种静态。竖直的笔画像挺拔的树木和站立的人,也是一种“静”态。倾斜的点、撇、捺,如物之将倒,便产生一种动态,其倾斜程度接近45°左右时动势最强。
    从字形的外轮廓来看,方正的属于“静”态,欹斜、倒三角形、圆形的属于“动”态。“静”态的安定平和,宁静清远,庄重肃穆,具有较强的理性特色,容易失于呆板,缺乏生气。“动”态的活泼生动,富于生命力,具有较强的感情色彩。容易失于骚乱芜杂,缺乏秩序感。
    “静”与“动”各有其长,也各有其短,故宜相辅相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矛盾,又互相统一在一个事物中。这种统一,必须有主有从才能构成丰富多采、意味无穷的书法艺术。
    前面读到楷书是属于“静”的,因为其静,所以必须注意“动”的因素的注入。如横竖画不宜过分平直,点不要横卧,撇捺要粗细迅疾有变,适当配合出锋,外形也不宜过于方整等等。人们批判唐楷不及晋楷之有韵味,其原因就在这里。所谓楷书宜融入行草之意,也是这个意思。
    和楷书相反,草书属于“动”的类型,那就要切忌只动不静的弊病。常常看到某些草书,只是一味地把笔画不停顿地连绵下去,结果如同挂在树梢的死蛇,或一根抛弃的绳子,既失节奏,也无骨力,何动之有?动和静是相对地存在的,没有静也便没有动。急速连绵是动,顿驻转换笔锋便是静。所以草书应该格外注意行笔中的停顿与沉稳。一些有成就的草书家,往往时而间写楷书,便是防止只动不静,浮滑不实的毛病产生。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