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继父母离婚后,是否应继续负担继子女的抚养费?
-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和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但已经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能否随着继父与生母或继母与生父离婚而解除,婚姻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三条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也就是说,离婚时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可不再负担继子女的抚养费,同时意味着继父或继母放弃将来可能需要继子女赡养的权利,因为义务不能放弃,但权利可以自愿放弃。如果离婚后继父母愿意负担继子女一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的应当允许,此种给付行为不是法定义务,继父母可以随时终止给付。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夫妻双方签订的生育契约如何认定?
- 继父母已经抚养继子女多年。而继父母与挂子
- 成年子女未按赡养费给付协议支付赡养费,应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
- 军人离婚与其复员转业不同步时,应如何处理
- 审到实践中对子女所需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
- 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属于放弃继承权还是放弃
- 一方使用虚假身份证件,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
- 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如何?
- 法院一审判决离婚后,上诉期间未届满前,一
-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女方尚未达到法定
- 双方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
- 未婚同居当事人签订的忠诚协议能否受到法律
- 夫妻一方将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他人
- 对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如何认定?
- 男方不愿生育而女方坚持生育,能否免除男方
-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一些收养人未
-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探望权问题时,判决书主文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
- 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对方行使探望权的,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