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军人离婚与其复员转业不同步时,应如何处理复员费等?
- 军人离婚与其复员转业并不一定同步进行,如果军人离婚时尚未复员、转业,能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军人财产实际多为可期待利益,在军人离婚时并未实现对财产的实际占有。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不管现役军人是否转业或复员,这些财产在理论上都是存在的,只不过需要在转业或复员时进行最后结算而已。故军人在离婚时虽然可能没有实际占有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但并不能以此为由否定军人配偶一方应享有的权利。在实际操作中,军人配偶一方只有在军人可期待的利益兑现而成为既得利益时才可以得到其应得的部分。如果不顾实际情况要求及时兑现,未免过于苛刻,只会增加军人一方的负担,同时也会损害军人一方的利益。如果离婚时军人转业或复员的事实没有发生,其复员费、自主择业费是无法计算出来的,这点和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还不一样。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离婚时虽然不能提现,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具体数额是可以计算出来的,而复员费、自主择业费因为军人没有复员或转业,故不可能知晓将来发放的具体数额。有鉴于此,如果夫妻离婚时军人一方没有复员或转业,军人的配偶只享有对复员费、转业费的期待权。将来一旦军人复员或转业,其原配偶可以请求分割复员费。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甲某11岁时父亲因病去世,母亲又组建了家
-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探望权问题时,判决书主文
- 父母请求子女返还买房的出资时,应如何处理
- 登记离婚时提交的财产分割协议与离婚诉讼中
- 老人有四个子女,病重住院时由大女儿负资照
- 当事人对登记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可以
- 双方婚后感情一般,女方在手术分娩过程中胎
- 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如何认定
- 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之间的婚姻关系一旦
- 父母未抚养子女,子女应否赡养、扶助父母?
- 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一方反悔要求撤销赠与可
- 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如何?
- 男方遭遇车祸成了植物人,女方作为丈夫的法
- 双方登记绪婚后,女方在怀孕体检时查出自己
- 审到实践中对子女所需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
- 对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如何认定?
- 某案,女方以丈夫与婚外异性交往超出一般朋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
- 在审判实践中,离婚与离婚损害赔偿之诉一般
- 甲某几年前与妻子乙某离婚,离婚时协议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