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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权能分治说
  • 为了防止西方三权分立的流弊,实施五权宪法,孙中山提出了“权能分治”学说,他把国家权力分为“政权”与“治权”。“政权”指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治权”指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权。他认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应把“政权”交给人民管理,但又认为人民没有能力管理国家,应由有能力的专家组成政府,治理国家事务。若能权能分立,互相制约,各司其职,就能实现民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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