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简述国际礼让说。
- 国际礼让说是17世纪荷兰国际私法学者胡伯创立的。胡伯提出了著名的法律适用三原则,阐述了他关于法律适用的观点。胡伯认为: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都在其境内发生法律效力并约束本国所有臣民,但无域外效力。凡居住在其境内的人,无论是长期居住或临时居住,都应视为本国臣民。主权国家对于另一国家已在其本国有效实施的法律,出于礼让,应保持其在境内的效力,只要这样做不损害自己国家及臣民的利益。国际礼让说的贡献在于这一学说把屈地主义的礼让说和以立法权利的划分为基础的国际普遍主义学说结合起来研究法律冲突。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1988年我国公民张男和李女在北京结婚。
- 论述我国对涉外离婚案件的处理原则。
- 假设25岁的中国公民甲和19岁的B
- 试述“特征履行说”的产生及其主要内容。
- 在我国,判断某项遗产是否为涉外无人继承财
- 德国、日本国家的国际私法学者认为国际私法
- 中国某土产公司与新加坡某公司签订红枣买卖
- 国际私法在其发展历史上,曾有以下学说()
- 国际礼让是()创立的承认外国法在本国效力
- 1995年,中国籍公民超耿虎与日本籍公民
- 冲突规范
- 国际私法学
- 全国性的国际私法学术交流活动肇始于()
- 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
- 国民法通则明文规定在下列哪些涉外民事法律
- 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
- 1996年,北京某高校教师辞职到日本留学
-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确立了()
- 简述“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
- 关于破产宣告的域外效力主要有什么不同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