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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眩晕的临床类型如何,有哪些临床表现?
  • 眩晕的临床分类依其分类标准而异,临床上常按眩晕的性质、病变的解剖部位分类。
    1.按眩晕的性质可分为:
    (1)真性眩晕;
    (2)假性眩晕;
    2.按病变的解剖部位可分为:
    (1)系统性眩晕:又称特发性眩晕。系由前庭系统病变引起,包括内耳前庭感受器、前庭神经及核、内侧纵束、小脑、大脑的前庭中枢颞叶等。
    ①中枢性眩晕:由前庭神经的颅内段(出内听道)、前庭神经核、核上纤维、内侧纵束、小脑和皮层的前庭代表区病变引起。
    ②周围性眩晕:前庭感受器至前庭神经颅外段之间病变引起。
    ③位置性眩晕:可为中枢性,也可为周围性眩晕。
    (2)非系统性眩晕:又称一般性眩晕。是前庭系统以外的全身各系统疾病引起,如眼部疾病、高血压、脑动脉硬化、贫血、冠心病、心功能不全、感染、中毒、血液病、神经功能失调和神经官能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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