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2017年12月营业额220000元,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及税金170600元。1~11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68400元、累计预缴所得税10200元,计算2017年度补缴所得税。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20000-170600+68400-3500×12=75800(元)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75800×30%-9750=12990(元)
    全年应补缴所得税=12990-10200=27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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