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特殊集体劳动争议协商主要由哪几种表现形式?
  •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组织有关各方面协调处理。
    1、协调处理机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第三方面的人员,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
    2、协调处理的时限,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自受理协调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协调处理工作,期满未结束的,可以适当延长协调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3、协调处理的程序:
    (1)受理协调处理申请;
    (2)调查了解争议的情况;
    (3)研究制定协调处理争议的方案;
    (4)对争议进行协调处理;
    (5)制作《协调处理协议书》。
    因履行集体合同的争议发生后,首先要求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不能进行调解,也不能由劳动行政部门协调处理,而是进入到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1、仲裁的提起,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2、仲裁机构的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优先立案、优先处理,仲裁委员会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按照三方原则组成仲裁庭处理。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