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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的职能有哪些。
  •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的基本职能大致可概括为立法、监督和教育三项基本内容。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药事管理委员会应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这是赋予药事管理委员会在本机构内对药事管理相关工作行使“立法权”的法律依据。具体而言,这个“立法权”包括了三个层次的内容。第一层指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的制定,它是委员会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包括委员会的组织架构、成员的任命、活动方式、权限等基本内容;第二层指药事管理委员会各项具体职能的实施原则的制定,包括新药引进评审制度、药品淘汰制度、用药目录和处方集修订原则等;第三层则是在遵照各职能原则下制定的医院基本药物目录、处方集手册、标准治疗指南等。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的另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对本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权”,包括监督药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监督新药引进,监督临床用药是否符合处方集要求等。
    药事管理组织的第三项基本职能就是面向本机构的临床、护理、药学人员开展药学教育,组织相关药学知识培训,提高医务工作者合理用药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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