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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条例》对企业、事业单位工会主席、副主席以及乡镇、街道专职工会主席任职期间的职级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 《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规定,乡镇、街道专职工会主席任职期间,享受乡镇、街道行政副职待遇。企业、事业单位工会主席享受所在单位行政副职领导人待遇,副主席可以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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