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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论文稿撰拟的特殊要求。
  • (1)要符合必须行文的原则。秘书在撰拟文稿之初,就要以负责的精神,思考“有无行文必要”的问题。若无须行文,或可行文可不行文,或可用其他方式替代之,应向领导者建议取消行文。
    (2)要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秘书在撰拟文稿时,一定要确保其内容同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保持一致,不得与之抵触,更不得违法行文。
    (3)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秘书所撰拟的文稿,一定要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另立规矩,更不得违反政策规定。
    (4)要符合实际情况。秘书在撰拟文稿中,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如实地反映实际情况,不得违背事实,更不得歪曲事实。
    (5)要符合领导意图。秘书在撰拟文稿时,必须正确地领会和体现领导意图,即领导机关或领导者对行文目的、内容及注意事项所提出的要求。不得自以为是,更不得与领导意图背道而驰。
    (6)所提措施和办法要切实可行。秘书在撰拟文稿时,凡涉及对某一问题的处理,一定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不得空发议论,更不得凭想象发号施令。
    (7)涉及其他部门或地区的问题要协调一致。秘书在撰拟文稿的过程中,要主动同文稿涉及的有关部门或地区充分协商,求得一致。不得我*行我素,更不得强加于人。
    (8)文字表达要合乎语法、修辞、逻辑。秘书在撰拟文稿时,一定要在语法、逻辑、修辞上多下功夫,不要出现语法问题和逻辑错误。
    (9)格式、标点符号、数字和计量单位要符合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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