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有意味的形式”的命题与书法研究有什么关联?
  • “有意味的形式”是英国美学家克莱夫·贝尔提出对艺术评论的著名美学命题,它已成为现代美学界的口头禅和现代派艺术理论的基础。西方艺术界在经历了两千年模仿或再现客观物体的自然主义创作方法后,直到十九世纪末,他们才恍然大悟,这种艺术观和创作方法与世界艺术主流相比仅仅是一个小小的支流,而经过特殊的抽象创造出远离客观物体、动态的艺术才是人类艺术最主要的方式。这种方式由“形式”与“意味”所构成,它们紧密相关、不可分割。“形式”,即艺术品各个部分和素质构成的纯粹关系;“意味”,是一种难以诉说的更深一层的感情。无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的人对二者是不可能看到和感受到的,因为它们不是再现现实的形式,不是一般人心目中的美,“从这些方面能够得到远比对事实、观念、描述更为深刻、更为崇高的东西。”这种理论虽然脱离了社会实践、含义较为模糊,而其内核却可借鉴于书法研究。书法艺术正是一种远离了客观物体和动态的艺术,其抽象线条中蕴含着深深的意味,较之当代西方艺术,所显示的形式美更单纯、更抽象,它是一种鲜明体现出“有意味的形式”的艺术。其形式之所以有意味,是因为它与中国人民(包括有书法历史国度的人民)长期历史积淀起的深层心理结构(人的心灵)息息相关。书法形式体现出的对立统一规律以及节律与心灵相一致时,则将产生出高于人原始情感、对美的浅层次的理解。人们维持生存以及为此而产生出的感情极其有限,而且要服从于自然的一般规律。而书法则是超越生物需要、超越然控制、超越功利思想、在纯形式中体现出与人类深层文化结构相通的“意味”的艺术形式。所以,无论书写者或欣赏者,都能从中得到与一般日常生活不同的特殊审美情感。
    优秀书法家创造出新的书法形式风格,不是单纯的几种形式的相加,而是其情感按照自身的需要自动地进行选择,这是一种质的溶合,是统一的有机的整体,是灵魂和整个生命的自然歌唱。真正的书法艺术“必定是由灵感完成的,必定是伴随着对形式的情感把握而产生的内心兴奋的自然表露”。研究贝尔这个理论,对进一步探讨书法艺术的本质和指导书法实践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