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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如何编制综合指数?
  • 综合指数的编制方法:
    综合指数是研究社会经济现象总体总量的变动情况。
    ⑴若所考察的总体总量中的各个个体数量是同度量的,则可将这些同度量的个体数量直接相加得到总体总量,然后将两个不同时期或不同空间的总体总量对比,即可得到综合指数。
    ⑵若所考察的总体总量中的各个个体数量是不同度量的,首先要将不同度量的各个个体数值转化为同度量的,然后确定同度量因素所属时期。一般将数量指标指数中的同度量因素固定在基期,质量指标中的同度量因素固定在计算期。最后将两个不同时期或不同空间的同度量的各个个体数值进行加总对比,即可得到综合指数。

    编制综合指数,作为同度量因素的指标应该固定在哪个时期,要根据编制指数的具体任务以及指数式的经济内容来决定。以经济内容为依据,确定综合指数中的同度量因素所属时期,具有一般应用意义。同度量因素时期确定的一般方法是:编制质量指标综合指数应以计算期的数量指标为同度量因素,说明在计算期实际条件下,此指标的变动对现实造成的影响具有实际意义。编制数量指标综合指数则应以基期的质量指标为同度量因素。说明在质量指标保持不变的水平时,数量指标的动态变化。在计算某一种综合指数时,分子与分母的同度量因素的数值必须是同一时期的。选择不同时期的数值作为同度量因素,结果是不同的,经济意义也不相同。
    综合指数的编制方法
    (1)总指数的编制原理
    总指数的综合形式,即综合指数。它编制计算的特点是:先综合,后对比。它编制的要点是:将不能直接加总的研究对象,通过一定的方式形成可以加总、对比的总量指标后进行对比,计算总指数。比如:
    一种商品的价格指数
    P.1表示商品报告期价格,p0表示基期价格。
    价格的综合指数反映多种商品价格变动情况,可从商品销售量不变只有价格变量计算销售总额编制价格综合指数。比如:
    计算综合指数,用以对比的总量指标一般由两类因素指标构成:一是所要研究其变动的指标,称为指数化的指标,另一类便是将不可直接相加的指数化指标转化为可以直接相加对比的总量指标的同度量因素。
    编制综合指数时,必须解决好两个基本问题:
    一是确定同度量因素,对复杂总体进行综合;
    二是将同度量因素固定在某一时期,消除同度量因素的影响。
    (2)数量指标综合指数的编制
    以综合形式计算数量指标的总指数,称为数量指标综合指数。
    在计算数量指标综合指数时,以能够使数量指标过渡到可以相加的质量指标为同度量因素,并通常将其固定在基期的水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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