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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法规类文书可分为哪几个层次?
  • 法规类文书,是我国目前具有法规效力的文书的总称,大体上有五个层次组成:
    (1)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的立法基础。
    (2)法律。是国家立法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
    (3)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更具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军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4)地方性法规。是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省和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为领导和管理地方行政工作,按法定程序在地区或特定范围内制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5)行政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的涉及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和外事方面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类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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