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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请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简述我国的工资支付保障措施。
  • (1)工资支付办法。
    1.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
    1)支付工资时,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额度、时间、领取者的姓名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2)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个人的工资清单。
    3)工资必须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4)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6)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应将劳动者的工资列入清偿之列,首先支付(不仅劳动法有规定,破产法亦有规定)。
    (2)对代扣工资的限制(禁止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劳动者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可以代扣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3)对扣除数额的限制。由于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可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数额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数额后的剩余部分低于当地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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