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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试论述《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主要内容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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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2月14日,中苏在克里姆林宫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中苏关于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和《苏联贷款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等文件。毛泽东、斯大林等中苏两国的领导人出席了签字仪式。周恩来和维辛斯基分别代表两国用两种不同文字签署了文件。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包括前言和六个条款。该条约的主要内容是:
第一,中苏双方宣布,两国决心加强合作,共同防止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条约规定,缔约国双方保证共同尽力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期制止日本或其他直接、间接在侵略行为上与日本相勾结的任何国家之重新侵略与破坏和平。一但缔约国一方受到日本或与日本同盟的国家之侵略而处于战争状态时,缔约国另一方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缔约国双方均不缔结反对对方的任何同盟,并不参加反对对方的任何集团及任何行动或措施下;
第二,双方根据巩固和平和普遍安全的利益,对有关中苏两国共同利益的一切重大国际问题,均将进行彼此磋商;
第三,双方保证以友好合作的精神,并遵照平等、互利、互相尊重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及不干涉对方内政的原则,发展和巩同中苏两国之间的经济文化联系;
第四,条约有效期30年。在期满前一年未有缔约国任何一方表示愿意废除时,该条约将自行延期5年。
中苏签订的一系列条约和协定不仅对中国的政治和经济起了重要的作用,而且在国际上也产生了重大影响,打破了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的封锁和禁运。毛泽东说:“这次缔结的中苏条约和协定,使中苏两大国家的友谊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得我们有了一个可靠的同盟国,这样就便利我们放手进行国内的建设工作和共同对付可能的帝国主义侵略,争取世界的和平。”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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