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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综述我国法律关于夫妻遗产继承权规定的主要内容。
- (1)我国法律对夫妻遗产继承权的保护。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继承制度和夫妻关系的突出特点。既完全符合我国《宪法》确认的男女平等和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的原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必然要求。(2)夫妻遗产继承权的权利主体。第一,合法的配偶身份是夫妻遗产继承权的前提。已经领取结婚证尚未同居时一方死亡,或是已经提起离婚诉讼未获有效离婚裁决时一方死亡,生存方都可以配偶身份享有遗产继承权。第二,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然享有夫妻遗产继承权。其继承权可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法定代理人代理配偶一方行使继承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一般不得代理放弃继承权。明显损害继承人利益的代理行为无效。第三,配偶一方作为另一方的遗产继承人时,如放弃继承,应在遗产处理前作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即视为接受继承。第四,配偶一方作为另一方的遗产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配偶他方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配偶他方,或者虐待配偶他方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3)夫妻遗产继承权的权利客体。第一,夫妻一方的遗产,包括属于其个人所有的房屋、现金、储蓄、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家禽、文物、图书资料、生产资料、著作权和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以及其他合法财产。第二,夫妻相互继承遗产时,应先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成员共有财产,确定遗产范围,防止侵害生存方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利益。(4)法定继承下的夫妻遗产继承权。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夫妻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有子女、父母的,生存配偶一般应按份额均等原则与他们共同继承;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没有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的,由生存配偶单独继承。(5)遗嘱继承下的夫妻遗产继承权。夫妻一方有权作为另一方的遗嘱继承人,继承另一方的一部分或全部遗产。但夫妻不得互为遗嘱见证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6)关于遗产的处理。基于夫妻共同生活关系,当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应依法妥善保管遗产,不得侵吞,并须防止争抢。负有通知义务的,还应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尤其是妻子一方)不论再婚与否,均有权处分继承的遗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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