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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无效收养的原因及后果。
  • 无效收养行为,是指欠缺收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收养行为。无效收养的原因主要包括收养人、送养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收养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无效收养可通过登记机关撤销登记和法院判决确认,凡是被确认无效的收养行为,不产生收养关系成立的任何法律后果。无效收养的当事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如收养人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父母借收养名义出卖亲生子女等,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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