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李卫、男,赵玲,女,1999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2001年8月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李卫当时21周岁,赵玲20周岁。婚后时间不长,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进而矛盾激化。2004年6月,李卫以结婚时自己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请求法院宣告其婚姻关系无效。法院如何处理?
- 法院应告知当事人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按同居关系处理。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
- 王某与李某于1991年结婚。对婚后所得财
- 甲乙离婚后,孩子丙随甲生活,丙在14岁时
- 甲乙结婚后为了购买住房向甲的姐姐借了10
- ()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而又与他人
- 甲因急事外出时委托邻居乙照看自己的4岁男
- 收养有哪些特征?
- 在具体程序上,宣告撤销婚姻关系应该注意哪
- 赵某(男)与孙某(女)均已达到法定婚龄,
- 2001年元月,甲欲收养同胞兄弟乙的女儿
- 离婚后若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则另一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主要包括哪三
- 崔晓生、刘莲夫妇为个体工商户,经常外出做
- 小芳的舅妈是小芳的()
- 甲(男)和乙(女)自由恋爱,于1991年
- 小杨和外祖母是()
- 我国法定的晚婚年龄是,男()女()。
- 父母对子女购置房子的出资的如何认定归属?
- 吴某(男)和关某(女)是夫妻。吴某于19
- 某市青年姜洪池经人介绍和护士高丽荣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