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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述评:语文教育的人文主义。
  • 语文教育的人文主义——西方的“人文”源于拉丁文的humanitsa,意为人性或教养,与神学相对。“人文主义”则指同人类利益有关的学问,包括语言、文学、音乐、绘画、雕刻、建筑、历史、哲学等,即人文学科。文艺复兴时期及其后的“人文主义”的内涵,则基本上等同于人性论或人道主义。我国古代《周易·贲[ben]卦·象传》中说:“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所以汉语中的“人文”与“天文”相对,指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语文教育中的人文主义,是指汉语言文字中所包含的民族文化,以及在教学实践中发挥民族文化的作用来发展学生的思想感情,培养健全的人格和完美的个性。具体主张是:追求语文教学的社会化、人格化与个性化,课堂不仅是学生获得知识和技能的场所,也是学生体验人生的地方,语文课应当是知、情、意的统一。人不仅是教育的对象,而且是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认为制订具体的教学目标,只能起到消极的束缚作用。最有代表性的是上海市特级教师于漪1995年6月在《语文学习》上发表的《弘扬人文,改革弊端——关于语文教育性质观的反思》和钱梦龙1995年7月在《语文学习》上发表的《期待“目中有人”的语文教学》。于文认为,“语文学科作为一门人文应用学科,应该是语言的工具训练与人文教育的综合。”语文教学要“引导学生学语文学做人”,抽掉人文精神的语文教学就要“步入排列组合文字游戏的死胡同”。钱文强调,语文教学要“塑造健全的人格”,而语文教学的现状是“束缚人,折磨人,摧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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