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甲为发包人,乙为承包人。该工程项目使用财政拨款,因财政拨款手续迟缓,履约中途甲方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停工了2个月。现乙方提出各种损失费用近300万元(其中含材料、人工、机械设备折旧等),作为甲方如何处理该问题?
-
首先可以肯定,该停工是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如果双方对停工的损失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来处理,没有约定参照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35.1款规定:“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来处理,出现问题中的情况时,甲方应该赔偿乙方因停工带来的损失,至于损失的多少,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
应该注意的是,问题中停工是甲方提出来的,并且得到了乙方的确认,因此,乙方有义务避免因停工带来的扩大损失。《民法通则》第11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合同法》第119条也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因此,乙方在确认停工后,应该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如果因没有采取适当的损失而导致的扩大损失不得要求甲方赔偿。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释顺序经发包方与
- 工程已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完工并已进行了验收
- 对于业主为个人,个人是否有权签订建设工程
- 如果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了《劳务分包合
- 农民工讨要工资,农民工个人参加诉讼,其主
- 目前建设市场上的低价中标及挂靠工程双方自
- 目前,业主拖延结算审价期限很普遍,长达半
- 发包方与无资质的个人签订了固定总价的建
- 有一个工程,在业主没有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
- 甲方将工程总承包给一个施工单位后,已办理
-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工程必须经验收合格方
- 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文件(工程量的确认)
- 发包人擅自将防水屋面的工程款委托审计单位
- 工程签证的法律效力?
- 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是否必然带来工
- 我这么理解,你看是否正确:黑合同在白合同
- 九八年期间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工程,但是
- 施工总承包单位主体发生变更,原施工总承包
- 施工图纸未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工程竣工
- 设计合同标准文本对设计失误承担责任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