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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第七段:然则,圣人不言补乎↑(36)?曰:盖汗下吐,以若草木治病者也↑(37)。补者,以谷肉果菜养口体者也↑(38)。夫谷肉果菜之属,犹君之德教也↑(39);汗下吐之属,犹君之刑罚也。故曰:德教,兴平之粱肉,刑罚,治乱之药石。若人无病,粱肉而已↑(40);及其有病↑(41),当先诛伐有过↑(42)。病之去也,粱肉补之,如世已治矣↑(43),刑措而不用↑(44)。岂可以药石为补哉?必欲去大病大瘵↑(45),非吐汗下末由也已↑(46)。
  • 【注释】
    (36)然则:这样,那麽。
    (37)若:此。近指代词。清•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七:“若,犹此也。”草木:指药物。
    (38)“补者”二句:《素问•藏气法时论》:“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口体,偏义为“体”。
    (39)德教:道德教化。
    (40)已:完了;完毕。《周易•损卦》:“已事遄往。”孔颖达疏:“已,竟也。”《战国策•齐策二》:“言未已,齐让又至。”(让,斥责)
    (41)及:如果。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五:“及,犹‘若’也。”
    (42)过:《素问•五藏生成论》:“咳嗽上气,厥在胸中,过在手阳明太阴。”明代马莳注:“过者,病也。凡《内经》以人之有病,如人之有過误,故称之曰过。”
    (43)治:正常。
    (44)刑措:谓刑罚弃置不用。
    (45)瘵(zhài债):《说文•疒部》:“瘵,病也。”《一切经音义》引三苍云:“今江东呼病皆曰瘵。”
    (46)末由:无从。
    【今译】
    这样,那麽圣人就不讲补了吗?我说:汗法、下法、吐法,是用草木治病的方法。补法,是用谷物、肉类、水果、蔬菜营养身体的方法。谷物、肉类、水果、蔬菜之类,好比是国君的道德教化;汗法、下法、吐法之类,好比是国君的刑罚。所以说:道德教化,是昌盛太平世代的谷物肉类;刑罚,是治理乱世的药物砭石。如果人们没有疾病,只需粮食肉类罢了;如果他们有病,应当首先攻伐有罪过的病邪。疾病祛除後,用粮食肉类补养他,好比社会已经太平,刑罚便搁置不用一样。怎麽能把药物砭石当作是补呢?如果要除去大病,除了吐法、汗法、下法,就没有别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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