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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某化妆品公司生产并销售系列化妆品和护肤护发产品,公司新研制出一款面霜,为推销该新产品,公司把几种销路比较好的产品和该款面霜组套销售,其中包括:售价40元的洗面奶,售价90元的眼影、售价80元的粉饼以及该款售价120元的新面霜,包装盒费用为20元,组套销售定价为350元。(以上均为不含税价款,根据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化妆品的税率为30%,护肤护发品免征消费税)。计算分析该公司应如何进行消费税的筹划?
  • 以上产品中,洗面奶和面霜是护肤护法品,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眼影和粉饼属于化妆品,适用30%税率。如果采用组套销售方式,公司每销售一套产品,都需缴纳消费税。
    应纳税额=350/0.7*30%=150(元)
    而如果改变做法,化妆品公司在将其生产的商品销售给商家时,暂时不组套(配比好各种商品的数量),并按不同商品的销售额分别核算,分别开具发票,由商家按照设计组套包装后再销售(实际上只是将组套包装的地点,环节调整一下,向后推移),则:
    化妆品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为每套
    两种情况相比,第二种方法每套产品可以节约税款77.14元(150-7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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