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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开皇律
  • 隋开皇元年,隋文帝杨坚命高颎、郑译、杨素等人制定刑律,他们总结三国两晋南北朝刑典的经验和成果,制定了《新律》;开皇三年,隋文帝审阅刑部的奏报,发现年断狱至万数,认为律文还是太过繁密,又令苏威、牛弘修订刑律,削除死罪81条,流罪154条,杖罪1000多条,定名为《开皇律》。《开皇律》确立了12篇500条的律典体系,创立了“十恶”制度,确立封建五刑制度,继承并发展了汉魏以来法律赋予贵族关了得特权制度等,是隋朝法制成就的集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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