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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示范条款为什么将被保险人或允许驾驶人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作为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 在现行第三者责任险中规定被保险人和本车驾驶人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不属于第三者范围,保险公司不予赔付。在实际赔付过程中,遭受到消费者的质疑,为什么撞了自己的家人,保险公司不赔?在1999年颁布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中对为何“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不赔做了解释:“本条必须掌握这样一个原则:肇事者本身不能获得赔偿,即保险人付给受害方的赔款,最终不能落到被保险人手中。”为什么?因为如果赔款让被保险人获得,有可能发生为获得赔款而故意制造事故、获取不当得利、产生道德风险。从条款设计本意,防范道德风险方面看,这种约定可以理解。但是否人性化,需要进一步考量。
在这次示范条款修订过程中,大家一致认为,目前汽车拥有量快速提升,各类事故都有可能发生,如果还是为了规避道德风险,将风险防控、风险识别的工作交给被保险人,已经不符合新时代的要求,更不符合以人为本、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因此,大胆创新,突破第三者责任险赔偿原则,将被保险人和驾驶人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纳入第三者范围内,彻底解决了“家人不赔”的困惑。这标志着保险行业正在从让客户自己证明无风险、无欺诈,改变为通过行业自身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去发现风险、识别风险、防范欺诈行为、杜绝非法获利。保险行业的经营理念发生了根本改变。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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