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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论我国收养法的基本原则。
  • (1)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人的抚养、成长。我国建立收养制度,首要目的就是贯彻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这是我国收养制度的基础性原则。(2)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合法权益。本项原则的重点在于收养关系成立之后,应当注意对双方权益的保护。这是我国收养制度的实质性原则。(3)平等自愿。收养关系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从民事法律关系的角度讲,这个原则是收养制度的一个核心原则。(4)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确立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原则,是收养关系本身的必然要求。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尽管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并无血缘联系,但是通过法律的拟制,他们之间已经具有同于父母子女的社会地位,除了权利和义务与生父母子女相同之外,还必须遵循相同的伦理准则。另一方面,收养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不管建立还是解除,都必须符合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另外,我国《收养法》第3条规定:“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这是我国《宪法》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婚姻法》“实行计划生育”原则在收养关系中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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