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试述明朝行政决策的主要方式?
  • (1)会议制度作为皇帝酝酿决策的会议形成很多,明初皇帝用得最多的是内廷会议。废除宰相制后,内阁会议日趋重要,这种会议在„朝房举行,有时皇帝亲赴内阁议事。遇有军国大事或大典,依历代王朝的传统,在“朝堂”举行朝议或廷议。主持廷议的大臣因事而异。
    (2)票拟与批红
    明中期以后行政决策主要是中枢机构官员紧密围绕协助皇帝处理奏章并代拟谕旨的过程,奏章的进呈和相应制诏的下达是决策者和执行者之间最主要的沟通方式。内阁就是皇帝手下协助处理奏章并代拟谕旨的工作班子,司礼监太监则充当皇帝代理人。因此,部院题请、内阁票拟、司礼监批红构成国家大事的决策处理程序。
    明初设中书省、百官奏事必须经过中书省。废中书省后,一切政务由皇帝亲裁,批答奏章之权由皇帝牢牢掌握。从宣德年间起,内阁开始有了票拟权。明正统初年,因皇帝幼冲,太皇太后委全权于内阁,由专职阁臣对奏章提出处理意见,称„票拟„,票拟从此成为内阁最大的特权。
    内阁票拟后由皇帝作出最高裁决,即用红笔在奏章上批答,称为批红。对票拟内容不同意时,皇帝可加以改动或发还内阁令其重拟,称为改票。明宣宗以后,司礼监秉笔太监取得代皇帝批红的权力,成为皇帝处理机务最为帖近的助手。
    (3)封驳制度
    内阁在行政决策过程中除有票拟权外,还有封驳之权,即内阁如认为皇帝诏书因不合时宜而不便下达时,可将诏书封还并加以驳正。但明代内阁并非执行部门,也没有下属的施政机构,因而皇帝下诏并非非要经过内阁不可,故内阁封还诏书的权力和效果十分有限。除内阁外,六科也有封驳权。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