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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反洗钱调查中的查阅和复制与刑事诉讼中的调查取证有什么本质区别?
  • 反洗钱调查中的查阅和都是行政措施,因而与刑事诉讼中的调查取证等类似措施有着本质的不同。在反洗钱调查中,查阅、复制被调查对象的账户信息、交易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是为了证明可疑交易活动是否属实、是否涉嫌洗钱犯罪,其法律效力仅限于行政领域,因而不能直接用作法庭证据;而刑事诉讼中,通过调查取证措施取得资料,是为了证明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经过法庭质证和认证后就可以成为法庭证据。因此,后者具有明显的司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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