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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简述“书法”所包含的内容?
- “书法”一词最早见于宋梁间著作,如南齐王僧虔论谢综书“书法有力,恨少媚好”;宋虞和论二王书“桓玄爱重书法,每宴集辄出法书示宾客”。随着书法艺术的发展,愈往后赋于它涵义愈深,汉唐时,已把单纯的“习字”,升华到很高的境界之中。但现代一些著作却又将它理解得极其狭窄,如一九三一年出版的《中国文艺辞典》中说:“所谓书法即写字用笔的法则”;一九七九年出版的《辞海》释为:“指毛笔写字的方法,主要讲执笔、用笔、点画、结构、分布(行次、章法)等方法”,甚至与“法书”这一具体所指等同起来。就像不能将“舞蹈”解释成“跳舞的方法”一样,“书法”一词涵义要大得多,应从它的性质、美学特征、源泉、独特的表现手法方面去理解。可以下一个这样的定义:书法是以汉字为基础、用毛笔书写的、具有四维特征的抽象符号艺术,它体现万事万物的“对立统一”这个基本规律,又反映主体人的精神、气质、学识和修养,它又是高扬主体精神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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