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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规避营业税纳税义务可以采取哪些方法?
  • 规避营业税纳税义务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根据规定,只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应税行为,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在我国境外发生的应税行为不属于我同营业税的税收管辖范围。因此,纳税人可以通过各种灵活办法,将其行为转移到境外,从而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进而成功规避纳税义务。如国内某施工单位到美国提供建筑安装劳务,尽管是国内的施工单位,但其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外,则该行为不属于我国营业税的管辖范围,因此,该公司取得的建筑安装劳务收入在我国境内不征营业税。再如所转让的不动产位于国外,也不用在我国缴纳营业税。
    (2)营业税制度对纳税人的认定强调“有偿”或“视同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所有权,这使得营业税有关法律界定的纳税人和实际包括的对象有一定差别。纳税人如果能设法证明自己不是“有偿”或“视同有偿”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那就不是此税的纳税人,自然也就不必缴纳该税了。因此可根据此特点在经营决策中尽可能规避“有偿”或“视同有偿”提供应税劳务,从而规避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例如纳税人以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投资入股的行为,就不属于“有偿”销售,则不缴纳营业税。
    (3)除了上述利用纳税人的必要条件来规避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外,还可以利用与增值税之间的可转换性规避营业税的纳税义务。虽然增值税的名义税率一般来说更重一些,但并非在任何情况下营业税的实际税负都比增值税的实际税负轻。因此,纳税人就有可能通过选择适用增值税的经营决策来规避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从而达到实际收益更大的目的。例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可以选择视同买断的代销方式,以缴纳增值税来规避收取手续费的代销方式带来的高额营业税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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