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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们同属于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协调劳动关系的方法和手段,在协调稳定劳动关系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都要遵循平等协商、意思表示一致、内容合法等基本原则,具有合同的一般属性;而且,它们又都是以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均受劳动法的调整。
    其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集体合同主体比劳动合同主体广泛。集体合同主体一方是工会、工会团体或职工代表,另一方主体为雇主或雇主团体;而劳动合同主体是特定的,仅限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2)内容不同。集体合同所约定的条件是涉及所有劳动者的一般劳动条件、生活待遇、集体谈判的程序及民主管理的方式等;而劳动合同则仅涉及个别劳动者的特殊劳动条件。
    (3)目的不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工会或者劳动者代表与用人单位谈判,平衡个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力量,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稳定劳动关系;而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4)适用范围不同。集体合同适用与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会或劳动者代表所代表的全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而劳动合同则适用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
    (5)效力不同。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一般高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6)形式要件不同。签订集体合同需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必须采用用书面形式;而劳动合同只需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例外。
    (7)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集体合同纠纷多为利益争议,且涉及范围较广,协商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而劳动合同争议则采用普通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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