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 某公司于2009年2月3日招用一名员工并开始上班,但该员工以种种理由拖延,经公司书面通知仍不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直到2010年9月15日,公司才与小张签订劳动合同,公司需承担什么责任?
  • 至2010年9月15日,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1年7个多月,公司需承担2009年3月3日至2010年2月2日之间11个月两倍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