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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地理课程的学习情况记录中,教师的操作注意点有哪些?
  • 不同的地理学习目标,需通过不同的方法进行评价。不能也不可能通过一种方法完成对学生地理学业的评价。为此,对“地理课程学习情况记录表”提出如下使用建议:
    关于“学习成绩”栏目的评价
    (1)“学习成绩”栏目包括三项评价内容:日常作业、期末笔试和学期总评,不设“期中笔试”,表明地理学科可以不进行“期中笔试”,如学校和教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实需要进行期中笔试,成绩可记录在“日常作业”项中。
    (2)学生初中阶段的地理学习,学校和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要记录“日常作业”,如要记录,建议每学期最多1次;学生高中阶段的地理学习,学校和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记录“日常作业”的次数,建议每个学期不超过2次。
    (3)“日常作业”评价的时间间隔不作具体规定,评价内容及评价手段则由教师根据地理教学内容及教师的教学特点来确定:既可以是书面作业,也可以是书面以外的作业形式;既可以是在教室中完成的日常作业,也可以是须通过计算机以及互联网、地理专用教室、地理园、地理考察基地等设施完成的作业形式。
    (4)“学习成绩”栏目下的“日常作业”与“学习表现”栏目下的“作业练习”,其区别在于评价角度有所不同:前者侧重记录学习结果,建议由教师进行评价,用百分制形式表达;后者侧重记录学习习惯和学习过程,建议学生自我评价,或学生互评,以对列出的“等第”进行选择的方式表达。
    (5)“学期总评”必须以等第制形式表达。教师依据“日常作业”(如果有记录)和“期末笔试”的成绩,配比相应的权重获取学生的“学期总评”百分制成绩,再转换成“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百分制成绩与等第之间,按照学校的惯例进行转换,即按照学校制定的标准,相关分值对应相关的等第。如:有学校将100分制的成绩,85分以上定为“优”;84~70分定为“良”;69~60分定为“合格”;59分及以下定为“不合格”。
    关于“学习表现”栏目的评价
    (1)“学习表现”栏目包括:“参与课堂学习活动”、“作业练习”、“合作学习”三方面。每学期评价一次。建议学生自我评价,或学生互评,以对列出的“等第”作选择的方式表达。如果是学生自我评价,其他学生或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评价结果做出调整;如果是学生互评,教师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评价结果做出调整。
    (2)教师在开学初期组织学生对“地理课程学习情况记录表”的使用进行一次培训,可组织学生讨论,“参与课堂学习活动”这一主题,除了可从“课堂发言”、“课堂质疑”、“自主学习”的角度进行评价外,还可以增加哪些具体的评价要素;“作业练习”这一主题,除了可从“态度”、“质量”的角度进行评价外,还可以增加哪些具体的评价要素;“合作学习”这一主题,除了可从“习惯”、“投入程度”、“意志力”“探索精神”的角度进行评价外,还可以增加哪些具体的评价要素。也就是说,教师和学生可以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对三大主题下的具体评价要素进行增加或删减,以引导师生主动参与到评价过程中来。
    关于“学习能力”栏目的评价
    (1)“学习能力”栏目,每学期评价一次。建议学生自我评价,或学生互评,以对列出的“等第”作选择的方式表达。如果是学生自我评价,其他学生或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评价结果做出调整;如果是学生互评,教师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评价结果做出调整。
    (2)在“学习能力”栏目中,地理学科尤其强调对地理图表的阅读、分析能力的评价。较高水平的学习能力表现为能够在掌握地理图表阅读方法的基础上举一反三,阅读各种类型的地理图表。
    (3)“学习能力”栏目下的“交流表达”主题,既包括对口头表达能力的评价,也包括口头表达之外的,如利用文字、图像等手段进行表达的能力评价。如:可评价学生在利用相关软件制作电子文稿进行交流时,口头与书面两方面的表达能力。
    关于“实践能力”栏目的评价
    (1)“实践能力”栏目的评价记录,可每学期一次,也可每学年一次,也可以以学段为单位,即在六、七年级学习期间进行一次总评价。建议学生自我评价,或学生互评,以对列出的“等第”作选择的方式表达。如果是学生自我评价,其他学生或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评价结果做出调整;如果是学生互评,教师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评价结果做出调整。
    (2)“实践能力”评价在地理学科中,主要包括:地理观察、观测、实验、制作、演示等方面,高中阶段可增加地理小论文的写作。
    (3)“实践能力”栏目与“参与地理实践活动、兴趣活动、地理成果作品记录”栏目的评价角度有所不同。区别在于前者主要强调参与地理实践活动的“态度”与“过程”,可从“积极性”、“参与的程度”、“个性发展”等要素进行评价;后者主要记录学生的参与实践活动后的相关“成果”。教师和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增加和删减具体评价要素。
    关于“教师、同学、本人、家长互动留言”栏目
    (1)这一栏目的记录者,可以是教师,也可以是同学、本人或家长。我们应更多的鼓励同学、本人和家长进行留言,使他们树立“我们也是评价者”的主体意识。如果同学、本人和家长的留言是对话性质的,则教师应当做出回应。
    (2)教师应在学期中选择适当的时间,对如何进行“互动留言”进行一次培训。鼓励“本人”留言学习心得、学习建议、对教师的期望等;鼓励“学生”留言对学生地理学习的印象、互帮互助的体会、对同学的期望、与之合作学习的经验等。地理教师如果留言,应尽可能使用激励性的语言,张扬学生的个性特长,指出学生的努力方向,并且应关注学生在“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方面的发展。
    (3)这一栏目的记录时间,记录对象,由教师和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教师不必对每个学生留言,应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学生写留言。教师要组织引导学生自己留言,给他人留言。
    关于“参与地理实践活动、兴趣活动、地理成果作品记录”栏目
    (1)在这一栏目中,主要记录学生通过地理观察、观测、实验、制作、演示、小论文写作等实践活动后的“成果”或“作品”。教师、学生或本人也可对“成果”或“作品”做一些质性描述。
    (2)要鼓励学生充分展示自己的学习成果。其类型可以多种多样:显现对某一地理知识领域(或区域)的爱好,显现地理集邮(摄影)的特长;显现精于网络学习的个性;显现社会调查(野外考察)的本领等等。成果(作品)形式可以是:一个乒乓球地球仪,一个地形模型,一个地理拼图小发明,一篇地理小论文,一组配以相关文字说明的旅游景观照片,一组配以相关文字说明的具有地理特点的邮票,一个地理活动设计方案;一个课题究成果内容介绍,等等。
    (3)可以将“成果”或“作品”用数码相机拍摄下来,并在相片旁配以相关说明文字,印成5吋照片大小,粘贴在这一栏目空白处。如果“成果”或“作品”很多,设计专门的“记录袋”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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