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2000年,公司承包一个高速公路项目,2002年完工,公司将其中一段分包给一个老板,工程款已全额支付给老板(2004年12月9日)。现在老板找不到,20多个民工工资没拿到,向公司要。根据民工提供的考勤表,是2000年5月至2001年5月的,这些人是否在工地上干,干了多少时间,应支付多少我们都不清楚。我们该怎么办?
  • 这个问题涉及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对农民工工资给予了特别的保护,该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问题中的农民工属于《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所说的实际施工人,因此发包人对农民工也要承担责任,但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结合问题所述的情况,发包人已经将工程款全部支付给了包工头,发包人就不再需对农民工承担责任,农民工应该起诉包工头讨要自己的工资。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