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是否可以参与公司股东及关联人作为资金融入方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 可以,证监会机构监管部2013年11月25日出具的《关于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参与公司股东及关联人作为资金融入方的股票质押式回购的答复意见》对此做出了明确回复。该答复意见指出,证券公司可以依法合规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股东及关联人作为资金融入方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同时应该严格遵守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29条的规定,遵循客户利益优先原则,事先取得客户同意,履行必要程序和报告义务,有效防范利益冲突;严格执行证券业协会《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各项要求。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否可以投资上海
- 证券公司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权利类产
-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后资金规模是否应持续
-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是否可以转
- 证券公司能否向委托人发送投资征询函或投资
- 证券公司对集合计划有哪些信息披露义务?
-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否投资于新三板
-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展期有什么要求?
-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部门是否可以开展投资
-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能否为管理人的股东等
- 证券公司聘用第三方机构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变更有什么要求?
- 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
-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是否可以参与公司
- 保险资金是否可以作为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
- 证券公司是否可以将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委托资
- 单个定向资管业务能否委托某个券商开立多个
- 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该遵守哪
- 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终止时,证券公司将委托资
- 在银证合作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中,履行定向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