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后资金规模是否应持续保持在50亿元人民币以下?
- 是,《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5条规定,集合计划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募集资金规模在50亿元人民币以下;
(2)单个客户参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客户人数在200人以下。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否可以投资集合
- 为什么银证合作定向业务禁止开展资金池业务
- 证券公司能否向委托人发送投资征询函或投资
-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中委托资产净值少
- 证券公司的股东是否可以作为证券公司管理的
- 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取得什么
- 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终止时,证券公司将委托资
-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否可以由证券公
- 证券公司聘用第三方机构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
- 证券公司是否可以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客户的
- 证券公司从事集合资产业务有哪些禁止性行为
- 资管业务哪些客户可以被划分为专业投资者?
-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能否直接从事贷款
- 证券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否可以投
- 证券公司是否可以发行按不同期限分类、滚动
- 证券公司是否可以做其他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
- 在银证合作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中,履行定向资
- 证券公司是否可以聘用个人作为第三方为集合
- 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参与的集合资管计划,管理
- 证券公司另类子公司能否作为证券公司定向计